為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進一步優(yōu)化教育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27名(正式事業(yè)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宿豫概況
宿遷市宿豫區(qū)位于江蘇省北部,是地級宿遷市下轄區(qū),為宿遷市中心城市“一體兩翼”的東翼,總面積686平方公里,人口50萬。這里交通便利,徐宿淮鹽、連淮揚鎮(zhèn)高鐵正式通車,合青高鐵正在規(guī)劃建設;寧宿徐、徐宿淮鹽、宿新高速穿境而過;徐州、連云港、淮安3個機場1小時直達。這里宜居宜業(yè),先后獲評全國優(yōu)秀旅游城市、全國衛(wèi)生城市、全國人居環(huán)境獎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稱號。這里崇文重教,全區(qū)現有各級各類學校80所,在校生85317人,先后創(chuàng)成省教育現代化建設先進區(qū)、全國義務教育發(fā)展基本均衡區(qū)。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師范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本科段和研究生段,其中之一須為師范類。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報名。
四、招聘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8日至2003年1月15日期間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相關政策規(guī)定,除本公告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zhí)行。
4.對有教師資格要求的崗位,報考者應具有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中應屆畢業(yè)生暫無教師資格證者須自試用期起1年內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6.志愿在宿豫區(q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5)考生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guī)(含不誠信)行為,按規(guī)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組織,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核、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qū)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及高校就業(yè)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崗位簡介表、考察標準、體檢標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等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1月8日9:00-2021年1月15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1月8日9:00-2021年1月16日16:00;
繳費時間:2021年1月8日9:00-2021年1月17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通過初審后進行網上繳費,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2)由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各崗位考試開考比例為1:3,網上繳費通過人數即為參加考試人數。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2021年1月18日9:00—16∶00。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3.網上報名成功者,均須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9:00—16:00),地點為:宿遷學院。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資格復審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填寫完整的《報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
(4)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的考生,現場簽署試用期起1年內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
(5)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或《學習成績單》;
(6)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非學科教學(分學科)、課程與教學論(分學科)專業(yè)研究生需提供師范類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
(7)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畢業(yè)生需提供《擇業(yè)期內未就業(yè)承諾書》(附件3);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證件照1張(與報名表一致)。
上述(2)至(6)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審核。
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的專業(yè)、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等,進行報名,如在資格復審中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考生務必誠信報名,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等,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健康碼,資格復審(考試)前,考生須接受健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復審)及考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考生須提供七天之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qū)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招聘工作期間,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通知不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由宿豫區(qū)教育局組織??荚嚂r間及地點初定為:2021年1月30日-31日,宿遷學院,具體詳見準考證。
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報名成功人數超過招聘人數5倍的崗位,將組織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演課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考生成績不低于面試總分60%的為合格。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測試要求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面試結束后即進行技能測試,考生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技能測試總分60%的為合格,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成績均以百分制進行計算,計算及排序方式如下:
1.進行直接面試的崗位,按照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如總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高的排序。
2.進行筆試、面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高的排序。
3.進行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照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序,如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高的排序。
4.進行面試和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面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技能測試成績也仍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高的排序。
(四)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體檢工作由宿豫區(qū)人社局和宿豫區(qū)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公開選崗
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崗位代碼:106),須按照總成績高低進行選崗。選崗工作由宿豫區(qū)人社局、宿豫區(qū)教育局組織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含確認懷孕須延遲體檢人員)進行選崗。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至宿豫區(qū)教育局領取《選崗通知書》。選崗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及選崗通知書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根據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即從第一名開始公開選崗,第一名選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個崗位中公開選崗,以此類推。同一崗位選崗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則按技能加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仍相同的,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忌x崗后,當場填寫《選崗確認單》,經考生本人、紀檢監(jiān)督人員共同簽字確認。每人限選所報考的崗位,且崗位當場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guī)定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選崗結束后,及時如實公布選崗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考察
考察在體檢結束后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疾旌细袢诉x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qū)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由招聘單位報區(qū)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本簡章由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468202、0527-80986508(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人事與教師工作科)
監(jiān)督電話:0527-80986517(宿遷市宿豫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八紀檢監(jiān)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qū)人社局事業(yè)科)。
2021年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第三批校園招聘教師報名表v.doc
2021年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第三批校園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v.xlsx
宿遷市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